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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16:40:00 点击(Read):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根据《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安全忧患意识,让师生员工“百分百”接受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春季学期初开展师生员工安全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全体教师、学生以及各级各类工勤服务等人员(包括在校工作的校地校企合作人员、服务外包人员、人才公寓入住家属等)。

二、教育形式

安全教育由二级单位负责集中开展。建议可通过会议集中教育、专题宣讲、观看安全教育片、书面告知、实际操练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资料可参考附件中提供的安全教育资料,同时相关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或行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教育活动。其中,各级各类工勤服务等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安全教育。

三、时间安排

2024年2月26日-3月18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教育工作,应当以人为本,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谁主管、谁负责”,切实按要求有序推进、认真完成,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全面覆盖、不漏一人。各二级单位应全面进行一次人员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根据实际开展好安全教育,务必做到人人参与、不漏一人。

(三)记录完备、注意保存。各二级单位应做好安全教育情况记录,内容应包括所主管的总人数及人员分布、已开展安全教育的人数(尚未开展的人数及原因以及拟开展的计划)、开展的形式及效果等,所在单位自行记录并保存好安全教育的原始材料以备后查,如相关教育资料、图片、视频、签到记录等。

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6日

 附件一:教师和工勤服务人员安全教育参考资料

    附件二:学生安全教育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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