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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4 15:35:14 点击(Read):

各综治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2023年度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单位

1.二级学院(13个):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部门(5个):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体育部、图书馆、后勤保障部。

二、考核重点

根据《常熟理工学院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细则(修订)》(常理工保[2023]2号)文件规定进行考核,重点考查:1.本单位总体治安状况;2.治安、消防组织建设情况;3.消防日常巡查的落实和巡查记录记载、上报的情况;4.本单位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大型活动报批报备情况、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实施情况;5.本单位师生校内违规停车、行车的情况;6.本单位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

三、考核流程

1.自查自评:2023124日—20231220日。各综治单位总结年度工作,开展自评,并于12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台账及工作汇总类的其他材料,提交材料应按照考核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和特色,跟往年相比体现工作的连续性和进步性,记录要认真、规范,真实反映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电子稿发送到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bwc@cslg.edu.cn),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用于考核查阅和存档)交至执中楼109。各单位每日消防巡查记录由各单位自行存档并妥善保管。

2. 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评议:20231221日—20231227日。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依据考评指标体系对各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进行问询和现场检查。

在各单位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消防巡查报表、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和综治会议记录记载的情况,结合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积累的各单位在交通、治安、消防、安全教育和垃圾分类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对各单位综治成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奖惩办法

1.年终考核得分在前六名的单位为先进单位,获奖单位可优先参加评选学校或校级以上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

2.凡在本年度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


常熟理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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