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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驻校工勤服务人员等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16:05:05 点击(Read):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高校创建标准,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夯实平安校园基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安全教育全员化、系统化、个性化,特开展工勤服务人员等安全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驻校工作、学习、生活的各级各类工勤服务人员(包括外包服务、临时送货人员)、校企校地合作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教职工家属以及临时外来人员(访客)等需要进入校园的非学校在编人员。其中上述人员涉及的部门(学院)有后勤保障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临时外来人员(访客)涉及有进校需求的相关部门(学院)。

二、教育形式

所有上述非学校在编人员的安全教育均由所主管单位负责,建议可通过会议集中教育、专题宣讲、观看安全教育片、书面告知、实际操练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资料可参考保卫处提供的安全教育资料,同时相关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或行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27日,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教育工作,应当以人为本,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谁主管、谁负责”,切实按要求有序推进、认真完成,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全面排查、不漏一人。相关二级单位应全面进行一次人员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根据实际开展好安全教育,务必做到人人参与、不漏一人。

(三)记录完备、注意保存。请上述驻校工作、学习、生活人员、教职工家属等的所主管单位将安全教育情况总结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发至bwc@cslg.edu.cn,联系人:顾佳,电话:52251573。安全教育情况总结内容应包括所主管的总人数及人员分布、已开展安全教育的人数(尚未开展的人数及原因以及拟开展的计划)、开展的形式及效果等,所在单位自行记录并保存好安全教育的原始材料以备后查,如相关教育资料、图片、视频、签到记录等。其他进校人员需提前以适当的方式开展好安全教育并保存好相应的记录。

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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