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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15:27:02 点击(Read):

校内各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按照相关会议要求和文件精神,校内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并加以有效整改,学校检查组将对重点部位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一)东南校区

集合时间:9月25日(周一)上午8:30

集合地点:东大门门口

检查组人员:校领导,校办、纪委办、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宣传部拍照人员。

检查场所负责人请在检查点等候,不必跟随检查组。

拟检查场所:东大门门卫——“双创+”融合中心( 产教融合大楼8楼)——储电器件实验室(求真楼2-415)——高配间——东苑餐厅——学生公寓(7-11组团)。

联系人:徐义忠 13962305532

(二)东湖校区

集合时间:9月25日(周一)上午8:30

集合地点:务本楼正门口

检查组人员:校领导,校办、纪委办、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宣传部拍照人员。

检查场所负责人请在检查点等候,不必跟随检查组。

拟检查场所:安全工程、应急管理教学实验室(敬行楼南一楼)——图书馆——纺织服装科研实验室(躬行楼东四楼)——北大门门卫——北食堂——学生公寓(13、14号组团)——危险化学品暂存处、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

联系人:林英艳 13913693483

二、检查内容

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等。包括场所、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各类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有效可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本单位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2.各单位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校办

保卫处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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