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广大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五一”放假安排的通知》,今年“五一”放假安排为:4月29日至5月7日。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校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3]1号)精神,保障校园平安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卫处就假期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实验室及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燃气、建筑和校内交通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开展安全风险专项检查整治。
2.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提示、教育,提醒师生员工将安全放在第一位,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平安快乐度假。
3.图书馆、机房、实验室、危化品仓库、配电房等重要场所要加强假期值班、安全巡检,做好值班和巡检记录。
4.严禁电动车进楼入室,严禁“飞线充电”。
5.禁止在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和擅自封闭消防疏散通道。
6.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区域严禁使用明火和违章电器,外出前要将电器和电源关闭。
7.假期留校同学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私接电线,不留宿他人,严禁下河游泳。
8.注意网络诈骗形式的变化翻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莫轻易转账汇款,提高警惕,远离传销。
9.外出旅游和返乡时,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正规交通车辆,拒绝乘坐超载车辆,谨慎拼车出行,杜绝疲劳、超速、酒后驾车。
如遇突发情况,请致电24小时报警电话52252110(东湖校区)、52251030(东南校区),52451110(莫城派出所),52301110(东南派出所)。
保卫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