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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14:53:02 点击(Read):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近期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校内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并加以有效整改,学校检查组将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一)学校集中检查

集合时间:3月3日(周五)上午9:00

集合地点:务本楼正门口

检查组人员:校领导,校办、纪委办、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资后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宣传部拍照人员。

拟检查场所

东湖校区:材料工程学院实验室(敬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13、14组团)——危险化学品暂存处、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南食堂一楼

东南校区:东大门——人才公寓——高配间——西苑餐厅二楼——学生公寓(12-15组团)

联系人:林英艳0512-52251039

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专项检查

即日起至3月10日,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实验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图书馆、网络安全等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各自办公场所等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各二级学院(部)自查

即日起至3月10日,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全面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治安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生产安全等。包括场所、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各类用气、用电、用油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有效可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本单位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安全无小事、隐患及时除”。

2.各单位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要及时解决,需要协调职能部门的,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4.各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开展安全检查后,于3月11日前将检查情况以及隐患排查表等(表格见附件)报送邮箱bwc@cslg.edu.cn,联系人:林英艳,联系电话:0512-52251039。

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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